首先明确一下,三资企业不同于外国企业。三资企业是按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形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而外国企业则完全是国外的组织。根据经济法上的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两者在管理上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涉及税收、外汇管理、机制等方面。
三资企业包括三种形态:
中外合资企业又叫股权式合营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形态;中外合作企业又叫契约式合营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通过合作协议来组成的企业形式;外资企业又叫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在中国国内设立的企业。
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三资企业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扩展资料:
外资企业特点:
(1)外资企业是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大部分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因此,凡符合中国法规关于法人条件的,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2)中国目前的外资企业仅是相对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营企业而言,由于它的投资者不一定只有一个,可以是由几个外商建立的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所以他不同于国际上通常讲的 "独资经营企业"。
(3)由于外资企业是由外商自己投资和经营,不能直接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因此,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必须是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进技术型企业,或产品出口型企业。
(4)外资企业的最主要特点是:自投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享其利。
参考资料:
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1、三资企业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合营方式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为实施某一项目或共同进行某一经济活动而形成的非法人式的组织。
扩展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分担企业的风险、盈亏。
3、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4、合营企业的设立,一般要经过立项、洽谈签约、审批和登记注册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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