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现金日记账时,除了遵循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栏目的填写方法:
1.日期
“日期”栏中填入的应为据以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上的日期,现金日记账一般依据记账凭证登记,因此,此处日期为编制该记账凭证的日期。不能填写原始凭证上记载的发生或完成该经济业务的日期,也不是实际登记该账簿的日期。
2.凭证编号
“凭证字号”栏中应填入据以登账的会计凭证类型及编号。如,企业采用通用凭证格式,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记×号”;企业采用专用凭证格式,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收×号”。
3.摘要
“摘要”栏简要说明入账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力求简明扼要。
4.对应科目
5.借方、贷方
“借方金额”栏、“贷方金额”栏应根据相关凭证中记录的“库存现金”科目的借贷方向及金额记入。
6.余额
“余额”栏应根据“本行余额=上行余额+本行借方-本行贷方”公式计算填入。
正常情况下库存现金不允许出现贷方余额,因此,现金日记账余额栏前未印有借贷方向,其余额方向默认为借方。若在登记现金日记账过程中,由于登账顺序等特殊原因出现了贷方余额,则在余额栏用红字登记,表示贷方余额。
扩展资料:
现金日记账的功能
收付款核对
收、付款凭证是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账目和凭证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记账过程中,由于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会发生重记、漏记、记错方向或记错数字等情况。帐证核对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一笔一笔地进行。
检查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方法更正,确保帐证完全一致。
总分类核对
现金日记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的,现金总分类帐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汇总登记的,记账的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但是,由于两种帐簿是由不同人员分别记账,而且总帐一般是汇总登记,在汇总和登记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日记账是一笔一笔地记的,记录的次数很多,也难免发生差错。
因此,出纳应定期出具“出纳报告单”与总帐会计进行核对。平时要经常核对两帐的余额,每月终了结帐后,总分类帐各个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都已试算平衡,一定要将总分类帐中现金当月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以及月末余额分别同现金日记账的当月收入(借方)合计数、当月支出(贷方)合计数和余额相互核对,查看帐帐之间是否完全相符。
如果不符,先应查出差错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发生额出现差错,应查找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提取现金业务)和现金收入一方的账目;反之则应查找现金付款凭证和现金付出一方的账目。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帐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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