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联合国的恐怖主义概念:《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草案》中规定的犯罪是指“本公约所称的犯罪,是指任何人以任何手段非法和故意致使:任何人死亡或重伤;或公共或私人财产,包括公共场所、公共运输系统、基础设施、国家或政府设施或环境严重受损,此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根据行为的性质和背景,其目的是恐吓某一人口,或者迫使某国政府或某一国际组织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
据此,联合国有关组织将恐怖活动犯罪定义为“威胁主权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动摇合法政府,破坏人权、基本自由和民主,破坏人类文明社会,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罪行。”
扩展资料:
2004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的一份报告形容恐怖主义是“意图向平民或非战斗人民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以达到恫吓人民或胁迫政府实行或取消某些行动”的行为。
恐怖主义事件策划者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等极端势力所组织策划的。从有关资料记载和分析,恐怖主义策划者都是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或者受到社会环境所影响,从19世纪法国巴黎咖啡厅爆炸案主谋埃米尔·亨利到9.11事件策划者本拉登,无不是接受高等教育和受到当时环境影响的。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本法,恐怖主义,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