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原房屋A房租=600元/月,现房屋B房租费1200元/月。
因水电已交清,故可不计算,但你得记好现房屋B的水电等表数。
每月21日交租,故10月份你交的房租是交到11月20日的。(先交租后住),所以说到11月2日你的房租是已交的,故房东按天收取房租将要退你原房屋A的租金为:(600元/30天)*18天=360元。
所以说,方案一:如果你要按每月2日交房租的话房东退你360元后,你在11月2日支付给房东现房屋B房租费1200元,也就是你实际支付:1200-360=840元;
方案二:如果按房东说的按21日支付房租的话你得在21日支付1200元。
但按你所说的。你根本就不用补什么差价什么的,就相当于你在11.2把原房屋A退了,再重新租现房屋B。费用按方案一计算。
11.2搬得。
11.2以前 按原来的租金算
11.2 --- 11.21日 按新房的租金算
具体自己算。(一般是按一个月三十天算每日的租金)
算出来就是你应交的钱,减去你当时交的租金钱,就是应该交的。 假如是负数,那么房东要退你钱
标签:交租,本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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