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3月20日,宫妃清丹未被认定为传销。
宫妃清丹为陕西天森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公司于2004年09月13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春梅。
登记机关: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除外);卫生用品类(洗液、凝胶剂、泡腾片、膏剂(净化))的研究、生产、销售;洗涤用品的研究、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化妆品(护肤类、洗护类)销售、生产等。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的搜索框输入“陕西天森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并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出来的结果,陕西天森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4、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企业为正常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暂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
传 销,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以发展下线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就是传销。
对于传 销被骗者,因为所交纳的款项大部分被挥霍,因此,一般很难追回损失。
标签:宫妃,清丹,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