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方面的说明、图纸和内容 (民用建筑及批租地块的项目)
1、1:2000的建筑位置图,取得使用权土地范围内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及环境设计图(1:500),含建筑物及构筑物位置、名称、出入口、停车泊位(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消防布局、绿化及竖向布置、拟建建筑物日照分析及对周围现状建筑的影响分析意见等。
2、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初步设计的平、立、剖面图(主要平面1:100,其它不小于1:200)。平面应注明轴线尺寸及总尺寸,剖面应注明分层尺寸及总高度。
3、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含基础类别、结构体系、抗震措施、施工方法、沉柱或沉降或施工对地块外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的影响分析及防护措施等
4、建筑物、构筑物的设备设计、包括水、风、暖、电、气、防盗安保、通迅等室内、外系统及总用量。
5、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的彩色透视图或总体模型。
6、设计方案的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 除一搬说明外尚需下列篇章: (1)环境保护;(2)消防安全;(3)劳动保护;(4)卫生防疫;(5)防盗安保;(6)交通安全;(7)抗震等。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含基地总面积、建筑复盖率、容积率、建筑最高高度、地下控制深度、绿化面积比率、停车数量(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本单位与外耒车辆)及概算经济分析。
标签:初步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