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的两个单位的属性为社团组织,分别为不同领域的电视行业协会。这份“通则”为行业自律约定,并非行政命令,不具有行政效力,仅是给各制作机构一个参考。全国电视剧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
事实上广电总局很少行文禁哪类电视剧,因为范围太大,像西游记这种,就算有多少鬼怪总局都不会列为封建迷信,但不代表别的剧它就会放行,总之总局不会下个文件把自己圈死,所以行业协会只好揣摩总局心思,自己发个通则
标签:通则,电视剧
版权声明:文章由 回答三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huidasan.com/answer/206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