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货币资本、知识资本而言,消费资本还没有广泛被企业家所重视。当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到产能相对过剩的阶段,我们认为只有消费者才是市场竞争最终的决定力量。因为他们既是市场的主人,又能给企业注入新资本动力的源泉。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最早提出了“ 消费者主权 ”的理论,其主要内容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到市场选购商品,这样就把消费者偏好传达给了生产者,于是,所有生产者听从消费者的意见安排生产,提供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与“消费主权论”对应的是“生产主权论”,其基本观点是生产决定消费, 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这个观点在我国三十年前商品紧缺年代是成立的,但在今天生产过剩年代,消费者选择权、决定权大大加强,这个观点已经不完全成立了。产品在超市由消费者购买,转化为使用价值,它就成为商品,反之,它将退回工厂,成为废品或者库存。欧元之父罗伯特·蒙代尔进一步指出,在信息经济背景下,消费是经济的原动力,全世界所有财富都因消费而产生, 消费者参与分配生产利润是天赋的权益。唯有消费资本参与生产才能实现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共赢。消费资本论与消费者主权理论一脉相承,把消费向生产领域延伸。当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时,商家把消费者对本企业的采购看着是对本企业的投资,定期将企业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消费者。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已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而是在消费的同时变成了一种投资行为。消费者同时兼备投资者的身份,消费的资金已经转化为资本。消费资本论作为一种理论要转化为实践,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就是需要让消费者结合成消费联盟,与生产企业组合成战略伙伴关系,形成长期的供应与采购,供货与消费的关系。我们把这种关系称为“消费合伙人”关系。因为单个消费者力量单薄,很难与生产者博弈中分得利润。
美国代表的是自由主义经济模式:政府尽量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充分鼓励自由竞争,政府主要是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对市场进行间接调控、依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管。也可以将这种模式称为“政府监管型市场经济”。干预目标是对市场进行微量的干预!
德国代表的是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自由竞争与政府控制并存、经济杠杆与政府引导并用、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并重。也可将这种模式称为政府引导型市场经济。干预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和疏导市场经济
日本代表的是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政府运用严厉的规则要求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利用利益机制诱导企业行为,使用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行政指导使企业尊重政府的意图,即通过有效的官民协作来实现政府规划的经济发展目标。 干预的主要目标是需要市场经济朝着政府的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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