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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驾照新规正式施行

2024-09-02 16:31:24 编辑:join 浏览量:558

4月1日驾照新规正式施行

“自主报考”来了

针对人群:全体驾驶员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而且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线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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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人士申请驾驶证条件放宽

针对人群:单眼视力障碍、单手手掌缺失的人员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此外,任意一只手的手掌缺失,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都可以申请C5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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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针对人群:持境外驾驶证的人员持进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该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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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市试点自学直考

针对人群:在16市试点考驾驶证人员“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千万记住,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切记,小伙伴们!重要的事情在脑中默念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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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以“免学直考”

针对人群: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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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夜考变化,科目二、三可连续考

针对人群:科目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多次预约、多次往返,节省时间。此外,小型汽车取消“抽取20%”参加夜考的规定,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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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异地补证、换证和审验

针对人群:不在户籍地居住的驾驶员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打工仔们、各种漂们,你们的春天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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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针对人群:高龄驾驶员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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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针对人群:实习期驾驶员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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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科目二、科三要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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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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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注意: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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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规,驾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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