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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诉讼第一案是怎么回事?

2024-09-09 03:46:49 编辑:join 浏览量:536

无烟诉讼第一案是怎么回事?

今年刚刚考入大学的李晶乘坐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到天津旅游,三天后又乘车返京。

因为想有个好的乘车环境,李晶特意选择了有空调的软卧车厢。但是一上车,她发现列车上“烟雾缭绕”,充满了浓浓的烟味,当时她就觉得周围的空气特别差。李晶发现,虽然乘客是在抽烟区抽的烟,但整个车厢都是烟味,把软卧间的门关上后情况稍有改观,但只要一打开,烟味就钻了进来,让她特别不舒服。

李晶经过观察发现,在她乘坐的往返两列列车上均设置有吸烟区,在列车吸烟区抽烟的人里面,不但有乘客还有列车工作人员,乘客似乎已经见怪不怪,没有人阻止,工作人员也没有对乘客的抽烟行为进行劝阻。而在北京站、天津站和天津西站的站台上,也都有大量人员吸烟。

李晶认为,在她乘坐的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在结束了旅程之后,李晶向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反映了上述问题。

在一份回复给李晶、盖有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的文件中写道,国家铁路局没有卫生监督管理相关职责,他们已经将李晶的情况反映给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希望李晶直接向国家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卫生主管部门反映问题。

此外,李晶也曾向北京市和天津市卫计委投诉举报自己乘坐普列遭遇吸烟的情况。

在两部门给李晶的回复中,天津卫计委称,李晶反映的列车车厢及站台吸烟等问题,不属于天津卫计委监管范围,天津卫计委不予受理,并建议向铁路局反映情况。北京卫计委则称,北京铁路系统的控烟职责在北京铁路局,不属于北京卫计委受理范围,建议直接向铁路部门投诉。

在反映情况无果后,李晶于是起诉到法院。李晶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台、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

标签:无烟,第一案,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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