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子已经是成年人了,而且他是正常的自然人,所以他的这种讨要打赏金的行为是极其不合适的。成年人应该对于自己的一些行为付出责任,并且在做出一些事情之前一定要再三思量。这个男子已经三十多岁了,所以他是有着自己的一些主观上面意识,也是能够对于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的人员。要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做出了一些决定之后,觉得不合适再去向别人讨厌,那么这个世界早就已经变得混乱不堪。
法院认为这个男子对于女主播的打赏是属于一种赠予的关系,而且是他出于自愿的,并不是那个女主播向她进行索要的。而且是那个男子在这个女子播出视频的平台上面认识这个女子,这个女子挣的钱都是来自于平台。而且那个男子也是自愿的花钱给这个平台,因此女子没有办法将她打赏的钱财全部返还给这个男子。
未成年人需要在监护人的请求之下可以要回一些打赏金额,法院是支持这件事情的。这个女子和这位男子的交易是属于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并非是属于一种行为上的借贷。因此这个女子的钱财来源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够退还给这个男子。
法院认为这个男子支付出去的钱财,其中很大部分是从这个女子直播的平台上面打赏给她的,是通过平台支付的。其余的是通过微信进行赠予给这个女子的,因此双方形成了一种法律上的赠与关系,所以不支持这个女子返还给这个男子。
现在网络发展很迅速,各个视频网站都能够出现很多主播,这些主播靠着自己的一些能力或者才华赚钱带货。有一些比较喜欢他们的粉丝会对其进行现在上面的打赏。
标签:女主播,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