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赛选手有义务在官方网站上注册,并配合工作人员填写完整所有所提供参赛选手可编辑的选项;
2. 积极配合组委会进行的采访、报道、视频拍摄等相关活动;
3. 每周进行赛程核查,预知接下来将会在何时进行相关比赛,若遇上赛程重大调整,工作人员将会个别通知;
4. 在提前一周接到比赛通知后,应确保当天比赛准时到场;
5. 经过通知的比赛场次,在没有组委会许可的情况下,将不会更改比赛时间,选手必须在接到比赛通知以后,安排好相关事务,以免错过比赛时间,造成弃权;
6. 比赛只可在规定比赛平台或房间内进行,参赛选手必须提前调整网络情况,与比赛规定平台或房间的网络情况相适应,以确保当天比赛正常进行;
7. 选手必须在当日比赛测试主机以前,做好相关赛前准备(包括平台、补丁等),以免造成违规;
8. 比赛开始前,选手应检查ID与种族是否与资料和对阵中提交的相符;
9. 线下比赛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签到时间前到达指定比赛场地,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比赛;(以各个赛区通知的时间为准)
10. 线上比赛参赛选手必须最晚在比赛正式开始15分钟前到比赛群报道;
11. 比赛正式开始前15分钟内,为主机测试时间,若参赛选手未在条例10中所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道,此时将被视为其放弃选择主机的权利;
12. 比赛主机必须为中国电信网络,赛前,参赛选手有义务积极与对方提前确定网络情况,并预先准备1-2个相对较稳定的主机作备选,若在主机测试的规定时间内双方在主机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强制使用组委会提供的主机,双方不得异议;
13. 主机测试完成以后,双方选手必须在已建立的比赛主机中等待,正式比赛时间过后,将不再等待没有在比赛主机中出现的选手(无论是未到、重新调整计算机,还是更新游戏补丁),将被视为放弃本场比赛;
14. 比赛正式开始时间过后将不再等待,未到的选手除将被视为弃权外,还将参照《管理规定-总则》第9、10条加以相应的处罚;
15. 比赛正常开始后,中途遇到突发网络问题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当场比赛无法进行,双方选手进行协调,若协调未果,在确定一方正常的情况下,另一方须予以配合,尽量完成比赛,无法进行配合的一方将被视为弃权本轮比赛,仅在双方都存在无法正常进行比赛的情况,此场比赛将视情况延期;
16. 每一名参赛选手只允许在一轮比赛中出现一次,否则将被视为重复参赛,取消比赛资格;
17. 若出现冒名顶替其它选手或被其它选手冒名顶替进行代打比赛等情况,经发现查实后,将按照以下条例处理:
a) 参赛选手冒名顶替其它参赛选手:此冒名顶替者将被取消所有比赛成绩与参赛资格,附加禁赛1个赛季;
b) 非参赛选手冒名顶替其它参赛选手:此冒名顶替者将被禁止报名参加G联赛任何其它相关赛事;
c) 被冒名顶替的参赛选手,将视情况或被取消所有比赛成绩与参赛资格,附加禁赛1个赛季;
d) 参照《管理规定-总则》第36条,G联赛组委会有权调整处罚结果;
18. 比赛正式开始后,选手如需暂停,必须在游戏内聊天频道发送相关请求,由当值裁判执行暂停操作,不得私自暂停比赛,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裁判有权判负该场比赛;
19. 比赛正常开始后,若双方选手产生纠纷,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发生口角、冲突,比赛中,应尽量完成剩余比赛,赛后进行双方调解;
20. 比赛过程中,在遇到双方因为断线等原因相持不下,并且无法立即得出判罚结果的,应首先完成接下来的比赛,在当日比赛全部完成之后,裁判组会将判罚结果告知双方,如需重赛的,将在赛后加赛;若对判罚结果不满,可在赛后24小时内进行申诉;
21. 若因上述纠纷所引起的选手拒绝继续比赛等情况,拒绝继续比赛的一方将被视为放弃本轮比赛,并放弃对本场比赛进行申诉的权利;
22. 比赛完成后,双方选手可保留比赛录像,以便在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备查,但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没有得到赛事组委会许可的情况下,向外界发布相关比赛录像,相关规定参考《管理规定-总则》第30条;
23. 所有参赛选手有义务完成在一个赛季内的所有比赛;
24. 此规定中未列明的条例,以《2.管理规定-总则》内附条例为准;
25. 详细项目比赛规则以《项目规则》为准;
26. 任何战队或者个人只要掌握部分证据,即可对上述违规情况检举申诉,仲裁组将进行表决、处理,具体办法参考《申诉流程》;
27.G联赛组委会保留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上述规则进行改动的权利,并保留对上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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