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似南山松不老,福如北海水长流。”这个“福”字是个会意字,表现得极为形象。 你看甲骨文①的左上部是酒樽酉之形,其下是一双手,右上方是个“示”字,意思是:双手捧着酒樽在“示”前祭献。 金文②的左边是“示”, 右边是一把酒樽,省略了双手。 ③是小篆的形体。 ④是楷书的写法。 “福”字的本义就是“求福”,后又引申为“幸福”,与“灾祸”相对,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老子》意思是:祸是福所依托的,福是祸所隐藏的。因“福”字最初与“祭祀福”有关,所以祭祀用的酒肉也可以叫“福”,如:“骊姬受福。“《国语晋语二》也就是说:骊姬接受了祭过神的酒肉。 “福”字大都作名词用,但有时也可以引申为动词,当“护佑”讲,如:“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传.庄公十年》意思是:小的诚心没有达到诚信动人的地步,那么神是不会护佑他的。我们读《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回时,会见这样两句话:“马老爷才赶过来作揖,瞿太太也只得福了福。前一个“福”字就是作动词用,是指旧时妇女提起衣襟行礼致敬之意。 请注意:“福” 的左边从“示”,而不是从“衣”, 如果写为“衤”那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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