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病,全家变穷”,如今这样的事情屡见报端,深深刺痛人们的心。为了减少这类悲剧的发生,今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此文件一出,让众多大病患者看到了希望,普通百姓则对未来少了一分担忧。
8类大病进入医疗保障,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因病致贫”现象将得到很大的缓解。从下发此通知到现在,过去4个多月了,各地正在积极落实。
到底新政策能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本报记者请有关人士对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副处长郑文杰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将肺癌、儿童白血病、尿毒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大病纳入医保的范围,可大大降低大病患者治疗时的自付比例,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将得到很大的缓解。
郑文杰解释说,新政策中8类大病纳入医疗保障,意味着全国各地都必须执行这个标准,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是说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来酌情执行。
郑文杰对比了新旧医保政策,以肿瘤患者为例,他们在治疗期间去医院门诊的次数非常多,由于化疗等药物一般较贵,因此花费很大。
按照原来的政策,门诊的报销比例较低,病人自付很多。而新政策可将患者在门诊的花费大大降低。
另外,新医保政策的大病报销年封顶线远远高于以前的标准。就重庆来说,多年前的大病医保报销标准年封顶线只有3.2万元,现在大病医保报销封顶线已经逐渐达到了53万元,这将大大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
“医疗救助是对医保的补充,主要针对困难群体,像低保户、残疾人、低收入者等。
新医保的医疗救助政策是针对那些困难人群因病返贫的最后防线。”
郑文杰说。
北京市朝阳区原医管中心主任丁晓燕认为,这次出台的新医保政策让百姓受惠面很广泛,以前各地也根据当地情况对大病医保有一定的标准,但大部分报销或救助的比例都比较低。
现在新医保政策统一了全国大病医保的标准,它的出台将大大减轻百姓的医疗负担。“新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让大病患者心里有了底,看不起病的情况将逐渐减少。”
(责任编辑:李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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