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保存心中的天理,消灭人的欲望。
出自: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但这句名言并非由朱熹发明。
长期以来,“存天理、灭人欲”一直被当作朱熹的发明而流传。
事实上,这一概念在《礼记·乐记》中已经出现,其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
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这里所谓“灭私欲则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
后来,朱熹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扩展资料:
朱熹的理论体系
朱熹的哲学体系以程颢兄弟的理本论为基础,并吸取周敦颐太极说、张载的气本论以及佛教、道教的思想而形成。这一体系的核心范畴是“理”,或称“道”、“太极”。朱熹所谓的理,有几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
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 他认为理比气更根本,逻辑上理先于气;同时,气有变化的能动性,理不能离开气。他认为万物各有其理,而万物之理终归一,这就是“太极”。
理是事物的规律。
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一。“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
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分殊。
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状、有迹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
它是铸成万物的质料。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朱熹认为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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