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车道的宽度大于等于4米。
消防车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扩展资料消防车道应符合如下要求。
(1)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8%。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18平方米。
(4)消防车道上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5)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米。
(6)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
参考资料: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
详细解析如下: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规定,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扩展资料: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量大于表6.0.7规定的堆场、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 占地面积大于30000m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0m。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3 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0m。
4 中间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接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
参考资料: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
详细解析如下: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规定,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扩展资料
应设置消防车道的场合:
1、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3、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5、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6、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
参考资料:
分析如下:宽度为4米。
1、消防车道要求宽度必须达到4米。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2、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3、居住区内的道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中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小区路路面宽6m-9m。组团路路面宽3m-5m。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4、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5、内的消防车道,大多数需要利用城市道路或居住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而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一般均较大,通常为9m~12m。无论是专用消防车道还是兼作消防车道的其他道路或公路,均应满足消防车的转弯半径要求,该转弯半径可以结合当地消防车的配置情况和区域内的建筑物建设与规划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扩展资料
消防车道的应用场合
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
4、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5、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7、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参考资料来源:
1、施工场地消防道路的宽度是4米。
2、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 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拓展资料消防车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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