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和联邦调查局早在2012年就针对中兴未经授权向伊朗出口,违反美国对伊朗的贸易制裁规定而展开调查,发现中兴曾与伊朗的电信公司签署1.2亿美元合约。中兴还与古巴、叙利亚、朝鲜、苏丹等国进行依赖美国供应链的合作项目,违反了美国的出口限制法规和政策。
2016年,美国政府取得中兴内部极为机密的文件,档案中指导如何规避美方制裁措施,例如建议中兴利用空壳公司来向受禁运的国家出口美国产品,而中兴就是根据该策略向伊朗输入美国制造的产品,包括美国企业的软硬件。
美国对中兴的制裁便在2016年3月生效,规定任何企业向中兴出售美国企业的零部件或仪器前,必须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时任中兴总裁的史立荣曾发给员工信,表示美国商务部限制中兴通讯出口一事是一场危机,并认为中兴应组建一支高层管理团队来处理此事,此事后续也引起了中兴的管理层改组。之后,中兴积极与美方协商奏效,美国政府宣布“暂时”中止了对中兴的制裁,并给予中兴3个月的临时出口许可,之后多次获得展延,最后一次展延至2017年2月27日。
2017年3月中兴认罪,并同意支付8.92亿美元罚款,就美国指控其违法向伊朗及朝鲜出售美国科技及妨碍司法调查达成和解,后续中兴若违反与美国商务部的协议,还须额外支付3亿美元罚款,一纸协议结束长达了5年的调查。
2018年4月,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指出中兴在2016年11月30日和2017年7月20日提交给美国的商务函件中作出了虚假陈述,美政府决定对中兴实施制裁。美政府宣布激活对中兴通讯拒绝令的决定,拒绝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中兴通讯的出口特权,禁止美国企业向中兴通讯出口电讯零部件产品,拒绝令为期7年。当时的中兴通讯大部分通讯芯片都来自美国厂商,美政府的制裁使得中兴大部分销售业务停运。两个月后,中兴被迫与美政府妥协并向其支付10亿美元罚款,另加4亿美元交由第三方保管以观后效,且重组中兴董事会和高级领导层。
美政府芯片制裁手段犀利,迫使中兴完全停运进而不得不向美国低头。中兴通讯由一开始的“极不公平,不能接受!”到最后的“解禁了!痛定思痛!再踏征程!”,这一变化反映的正是一家没有科技自主权的通讯企业的悲痛历程。
同期发生的还有另外一起企业跨国并购事件,美国芯片巨头公司高通计划收购当时位于荷兰的全球最前沿的的车载芯片研发公司思智浦。巨头公司进行企业收购、并购是壮大企业、垄断产业的重要途径,而美国巨头公司实行企业跨国并购所以使用的手段则是经典的“政治商业”手段,从《美国陷阱》一书中可见一斑。高通对思智浦的收购能够进一步实现美国在智能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故当时中国政府保持反对态度。在国际政治与国际商业的复杂背景下,究竟是因为美国制裁中兴所以中国政府反对高通收购呢?还是因为中国反对高通收购所以美国制裁中兴?抑或是这两者共生共息、相互挟制,最终无疾而终?其中的缘由与因果关系并非三言两语能够道清,其中的利害也并非能在短期内显现出来。但不可否认的是,美政府与商业巨头的“合作”可谓是“形影不离”。
美国借助其强大的经济背景与政治背景,两者强强联手、互利共生。美国企业巨头为扩大企业、实行企业吞并、行业垄断,选择借助政府力量达到企业收购目地;而美国企业为了巩固国际政治地位与金融地位,选择与商业巨头合作,凭借政治实力与借助企业巨头的商业霸权从而实现巩固目的。反观中兴事件,两次被美国制裁,除了自身违反美国贸易政策之外,深究其因,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美国的科技制裁与“世界警察”的身份。美国对中兴实行科技制裁其主要目的并非压制中兴发展,关键在于“杀鸡儆猴”,以中兴之举警示全球各大企业不要挑战美国的商业霸权地位,也不要偷鸡摸狗地违反美国贸易管制。
美国实行科技制裁的原因和目的是多元的,但归根结底是因为美国的地位被动摇了。放眼远观,美国在之后对华为实行的科技制裁不仅仅是警醒,更是打压与逼迫。同时,美国利用其政治霸权与商业霸权,出台一部部冠冕堂皇的“保护本国利益”的反贪污腐败法律条文,一方面约束美国本土企业,另一方面则将“看不见的手”伸向世界各国。处于美国单向的政治目的与经济目的,对世界范围内“怀疑涉及美国贪腐案件”的企业、企业高管进行调查、制裁与逮捕,世界警察可以说是“正义凛然”,也可以说是“师出无名”。我们需要世界警察,而并非需要像美国那样的世界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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