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皮肤病症状如下:
1.职业性光敏性皮炎在劳动中接触光敏物质所引起,包括光毒性皮炎和光变态反应性皮炎。
(1)光毒性皮炎:好发于日光暴露部位。
表现为日光照射后很快发生局部潮红、肿胀伴烧灼、刺痛或不同程度瘙痒,严重者可在红斑、水肿基础上出现浆液性水疱或大疱,破溃后可糜烂、结痂。
愈后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弥漫性色素沉着。
(2)光变态反应性皮炎:患者多有光敏物接触史,首次发病潜伏期为1~2周,再次发病潜伏期小于24小时。皮损初发于曝光部位,边界不清楚,以后可向周围皮肤扩散并累及其他部位。
2.职业性皮肤色素异常可分为色素沉着和色素减退两类。
(1)色素沉着:多累及长期接触煤焦油、石油及其分馏产物或橡胶、颜料及其中间体者。好发于面、颈及前臂等暴露部位,往往对称分布。
初发皮损为瘙痒性红斑,逐渐出现色素沉着,呈斑点、斑片或网状分布,界限不清,有时可有毛囊角化性丘疹、毛细血管扩张及皮肤轻度萎缩等。皮损消退缓慢,脱离接触性致敏物后数月才可逐渐消退,再次接触可复发。
(2)色素减退:多累及长期接触苯二酚、烷基酚、环氧树脂或煤焦油、石油及其分馏产物者。
好发于手背、前臂等接触暴露部位,少数可发生于身体其他部位。
部分患者初发即为白斑,也可继发于皮炎或皮肤损伤后,皮损类似白癜风,多为点状或片状局限性色素脱失斑,大小不
一,境界清楚。病程呈慢性经过,脱离接触性致敏物后皮损可缓慢消退。
3.职业性痤疮多见于长期接触矿物油类或某些卤代烃类物质者,临床表现类似痤疮。根据接触物的不同可分为油痤疮和氯痤疮两类:
(1)油痤疮:与长期接触石油、煤焦油及其分馏产物有关。好发于接触暴露部位。皮损为黑头粉刺或毛囊炎,毛囊口扩大,毳毛在毛囊口折断,可呈角化性痤疮样皮损,也可出现脓疱、囊肿等改变。
(2)氯痤疮:与长期接触卤代烃类化合物有关。好发于面部及耳廓前后,也可累及躯干、四肢及阴囊等部位。
皮损以黑头粉刺为主,炎性丘疹较少见,部分患者耳廓周围及阴囊等处可有草黄色囊肿。
轻度器官损害被认为是氯痤疮的特征之一。
4.职业性皮炎最常见,占全部职业性皮肤病的90%左右,多由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原发性化学刺激物或致敏物引起。表现为接触性皮炎或湿疹(详见接触性皮炎)。
5.职业性皮肤溃疡多累及长期接触铬、铍、砷等化合物者,多为局部皮肤接触刺激物后发生的腐蚀性损害。好发于四肢远端,尤其在指、腕、踝关节等处多见。
典型皮损为绿豆至黄豆大小溃疡,圆形或椭圆形,表面常有少量分泌物或干燥的灰黑色痂,边缘清楚,溃疡周围组织稍增生隆起(“鸟眼状”溃疡)。常自觉不同程度的疼痛,继发感染时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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