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或使用手机关注“美丽深圳”公众号;(时限:即时)
第二步:选择“便民服务”点击“一楼门楣招牌备案”进行备案;(时限:即时)
第三步:点击“在线备案”并按要求录入备案有关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进行提交;(时限:即时)
第四步:备案后台工作人员核对登记信息,若需要现场勘察的则组织现场勘查,符合设置要求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转复审复核;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备案通过,同时说明具体原因;(时限3个工作日)
第五步:复核人员对备案信息进行复核,给出备案结果;(时限2个工作日)
第六步:系统将备案结果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时限:即时)
2.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达区行政服务大厅后,在大厅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步: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楼门楣招牌设置备案”进行备案信息录入,提交备案申请。
第三步:受理(时限:即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需求不明确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四步: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受理后,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不含特殊环节实地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第五步: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根据审核意见作出许可决定。备案信息录入有误或不符合规范的,将修改意见或不通过理由反馈至申请人。复核人员申请内容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出备案意见。 第六步:送达(时限:即时)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查询电子证照。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一楼门楣招牌设置申请
2.样件图(实景图或效果图)
3.全景图
4.其他类别单位企业证明文件
标签:招牌,备案,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