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现货和期货的区别:
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期货,但是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远期现货进行交易。
一、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而远期交易的对象是非标准化合同,合同中的商品数量、等级、质量、交收地点等都是买卖双方私下协商达成。所有商品都可进行远期交易,但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进行期货交易。
二、交易目的不同:远期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在未来某一时间获取或转让商品。期货交易则是为了转移风险或追求风险收益。
三、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功能是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远期交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调节供求关系、减少价格波动的作用,但缺乏流动性,所以其价格的权威性和转移风险的作用就受到了限制。
四、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对冲平仓和到期交割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主要采用商品交收的履约方式。
五、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进行结算且由交易所担保履约,所以信用风险小。而远期交易,因为是买卖双方的私下协议,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六、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按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通常是合约价值的5%—10%;而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证金,都是由买卖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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