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时,彼一时,时过境迁,情随势转,现在进行时与将来进行时,是不同的两个时态。人心不古,世事难料,谋财害命的事不少,富家女年纪轻轻,却立此遗嘱,实为荒唐之举,搞不好会将自己提前送过奈何桥。
经验教训,是痛苦的总结,世间悔不当初的事多了去了。年轻人,头脑一发热,就出不靠谱的事。若先于父母走了,房子由父母继承,父母会根据此后的实际情况,处置财产,使自己安享晚年。而先赠闺蜜那就不好说了。
也许闺蜜不忘深情厚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受人之恩,尽人之责,照料其父母此后的生活,而不守承诺,又能怎么样?谁来约束她?拿什么约束她,其父母能行吗?大概不能吧!
女同性恋!呵呵!
可以理解,我也有一个好闺蜜,男人会背叛你,但好的闺蜜,一个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闺蜜不会背叛你,你好的时候她会祝福你,你有难的时候只要说出来,她会尽全力去帮你!我闺蜜就是这样!
应该这样做,现在女人就应该不婚不育别便宜男人、把财产留给父母就对了
这种想法可以理解!曾经我也这么想过。不过后来感觉我可能太高估我认为我最好的闺蜜了。所以人世间很多变化谁也不知道!能有一个让人信任的朋友,闺蜜,那是多大的幸运啊!珍惜那些信任我们的朋友,伙伴吧!
纯粹找死型,即使没病也是有精神病,防人之心不可无,闺蜜如果是个内心贪欲之人,在外表的掩盖之下,一时自已未能察觉。
你留遗嘱,在几百万的利益面前,把你谋杀了,不是害了自已又害闺蜜吗?媒体不应公开。
还有这种情况少见,是不是个同性恋的行为。
还有这个王俞是不是被黑恶势力控制了,生命无法保障。
显然是一个愚蠢的做法,作为独生儿女,为父母的余生着想是没错,可是把财产留给没血缘关系的人,以此保障父母余生的精神寄托,那么既不靠谱也不实际,因为某种环境可以改变某种人,当别人觉得你父母老了,在日积月累的照顾和抱怨下,随时有可能会虐待老人家,所以如果真的为父母着想,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谁承诺而且并做到,好好照顾我父母度过余生,我的个人财产将属于谁,并且如果父母满意此人的照顾,父母的所有财产也可以全部赠送给此人。
未雨绸缪无可厚非。
这女子一定是考量了自己周边亲戚和朋友才确定要这样操作。万一自己先父母先走,父母真的就会潜入年老动不了的时候无人照顾的景地,为了父母晚年不至于太过于凄凉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方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成立,但是从人性上来说,闺蜜毕竟只是异姓朋友,让他们继承资产来照顾你父母的晚年,%99.9做不到,多数都会是三分钟热度,这种事多数发生在战友,同窗,这种关系很纯粹,也很多经得起考验。最后一点,所谓“闺蜜”,乃“闺中密友”之意,指女子待字闺中,未出阁之前的好友,不是社会上认识的狐朋狗友。
这脑子咋想的?她能保证闺蜜一定能陪伴她父母?而且相处愉快?个人看法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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