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限购政策,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包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应具有相应区域户籍或在相应区域稳定就业,且在相应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另外4月12日成都新出政策,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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