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多套(间)房屋已按同一户号整体测绘、登簿确权的成套住宅及住宅平房,其不动产登记单元不得拆分。也就是说,成套住宅和住宅平房,其房本不得拆分。昨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拆分管理的通知》,对住宅平房改扩建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和住宅(含平房)不动产登记管理进行规范。
去年针对北京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个别住宅拆分炒卖现象,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严格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叫停了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住宅房产拆分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权利拆分登记,坚决遏制炒房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专家介绍,出现个别住宅拆分炒卖现象主要是2008年《北京市房屋登记办法》出台前,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登记的最小单元,因此出现了数套(间)住房在一个房本上登记成同一房号、坐落但通过拆分售卖此类房屋获利的情况,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对此类现象产生的历史根源进行分析、并深入总结前期管控成效的基础上,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拆分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住宅平房改扩建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和住宅(含平房)不动产登记管理进行规范。
《通知》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即新建住宅平房明确建筑面积、规划用途,不再明确间数;翻建住宅平房要“原位置、原规模、原高度、原用途”;对住宅平房的扩建、改建、翻建审批,不再明确间数;严格执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相关规定,测绘成果不再注记间数;已按同一户号整体测绘、登簿确权的,其不动产登记单元不得拆分。
为什么新规多次提到“不再明确间数”?以住宅平房举例,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平房,即便是符合规划,在测绘乃至登记的时候,也都不会再标注间数,该有几个产权证就是几个。每个产权证上也都不再有间数,不能按间数再进行拆分办证。
同时,针对实际交易中的特殊情形,《通知》也明确住宅平房已登记间数,因继承(受遗赠)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情形除外。此前已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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