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费用减除标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拓展资料:
工资等等所有的收入只要超过了征税的固定,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要是走劳务报酬的征税路线,那么交税的门槛就会比较低,当事人要缴纳的税费也会比较高。
以下人员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可以再减除1300附加减除费用。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算,所以,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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