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版权是自动产生的。换句话讲,当一个人完成作品时,版权就产生了。当他署上自己大名时,他就成为作者,已经拥有版权。
2 由此,版权登记就是只一个登记备案的程序,不是一个审查程序。
3 所以,版权局在登记时,只是做一个备案。没有作实质审查。
4 除非发现明显的、一模一样的抄袭,原则上版权局是不检查的。所以,可能发生实际重复了也会有登记的情形。
5 重复登记也不影响。原因是,一是可以后续通过诉讼等程序来重新确定版权归属;二是有时版权也会同时存在。比如,你去泰山某个景点拍摄了一张风景照片,小刘也去泰山同样的风景点拍摄了一张,大致差不多,这时这张照片的版权是同时存在的。也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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