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同学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在一家公司里实习,下班回校的路上被一辆电动车给撞伤了,这能否算作工伤?(律师呼叫中心邀请临沂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高律师:在校学生不符合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要根据实习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 郭律师:虽带有实习性质,但与公司之间已形成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有关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 如果交通事故不是负主要责任的话,算是工伤! 相关知识——工伤的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推荐文章: 窝藏罪与包庇罪员工工伤保险妨害清算罪醉酒驾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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