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最新的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术语;第三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第四部分,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第五部分,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第六部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第七部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第八部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以及最后的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合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标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