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运营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景区运营管理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思路
(一)确定专业定位
学生的职业生涯是实现学生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结合。专业定位立足于学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业生涯发展,使学生获得个性发展与企业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奠定基础。
(二)实施以岗位任务为导向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与岗位任务相匹配。按照城轨交通运营领域行车、客运二大岗位群的岗位任务的内在逻辑关系设计课程,从岗位需求出发,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逐步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
(三)突出以岗位能力为核心
组织课程围绕行车、客运二大岗位群的岗位能力的形成组织课程内容,以岗位任务为中心来整合知识、能力与素养。注重职业情境中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
(四)以岗位任务难度为线索
由易到难课程安排行车、客运二大岗位群所主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具有由简单到复杂难度逐步递增的内在关系,据此将学习领域课程合理排序,学生系统学习后,获得完整的岗位职业能力。
(五)突显以运输组织模式为依据
实施教学以车站行车工作、调度指挥等运输生产任务为载体,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生产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组织特点,设计学习情境,组织学生扮演不同的岗位角色,在真实的体验中强化岗位意识,获得岗位职业能力,内化职业素养。
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
(一)确定人才培养规格方式创新
为确定人才规格,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深入企业,进行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确定本专业毕业生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规格。
(二)人才培养策略创新
本专业岗位群内部岗位之间由低到高呈递进关系,岗位之间的递进关系是由不同岗位所需不同能力形成的,能力与岗位的递进关系成正相关。针对该专业对应的岗位群能级关系的.特点,在本专业推行“循岗施教”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
(三)课程体系创新
1.课程体系构建方法创新对岗位群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按照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模式,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工作》、《城市轨道交通调度指挥工作》、《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等5门学习领域课程,系统设计与“以岗促教、突出应用”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的专业课程体系。
2.新课程体系通过“理论+实践、实践+理论”,合理配置,将理论穿插在实践教学中,“边理论边实训、以实训促理论”,建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导,涵盖基本技能、岗位技能和职业能力等多层次,循序渐进的课程体系。
(四)教学模式创新
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推行教学做一体角色扮演等多样化等教学模式。
(五)评价体系创新
1.评价主体由一元化变为多元化成立企业人员、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课程评价体系。建立与不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评价办法,根据学生的学习日志、实习总结、管理制度、实训评价等,对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价。
2.评价指标由单维度变为多维度评价方式由单一化变为多样化;评价结果由终结性评价为主变为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占60%,终结性评价占40%。
3.全面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与素养有利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职业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的培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的要求。
三、新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
(一)立足一线,适应发展
深入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调研,深入研究职业技能标准与工作任务。
(二)任务驱动,项目教学
按照“职业岗位—职业能力—工作任务—教学项目—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评价评估”组织教学。
(三)策略灵活,适应订单
订单班有很大的随机性,有时在进校就组班,还有的在毕业时组班。
(四)工学结合,上岗对接
实现学生上岗对接。通过学生2年在校内学习,1年在企业的具体真实工作岗位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基本实现“上岗对接”。
第一条 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
第二条 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 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己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
2、有较长年限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奴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
1、新成立的分公司年承包金额不低于xx元人民币。
2、新成立的分公司年入账收入不低于xx元人民币。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
第四条 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
第六条 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 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 单位公章及合同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领用,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明确专人保管与使用,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台账,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和介绍信。
第十一条 分公司财务管理:各分公司应设立财务科,财务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二条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以及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员工进行施工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技术创新。
第十四条 鼓励分公司工程创优,分公司单独创优工程所获得证书,可在各有需求的分公司间有偿使用。
第十五条 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各工程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分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分公司应充分重视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经营力度,经营方式灵活机动,把经营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重点位置,同时也要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认证,形成书面报告,尽可能规避风险,对投入较大的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十七条 分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工程合同时,应认真把握,细致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规范。
第十八条 分公司负责人在承包经营期满时,必须保证跨入新一轮承包期的施工产值不低于自身完成承包经营期三年平均产值的50%。
第十九条 分公司负责人有下列情形的,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研究,可免去其分公司经理职务:
1、分公司负责人不顾公司利益,有与公司发展背道而驰的行为。
2、承包内不能按时足额上缴承包金的。
3、分公司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经营方法不当、经营手段不力致使分公司严重亏损。
第十二条 分公司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报公司备案。有下列情形的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直接解聘:
1、不适应所聘岗位要求,造成分公司工作被动。
2、因自身工作不力,造成分公司亏损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
3、严重违背请销假制度,不请假离开分公司连续一个星期或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时,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有权实行追加处罚,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3倍追加罚款,被相关管理部门吊销经营资格的,按其年度承包金的10-30倍追加罚款。在实施上述处罚时,公司仍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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