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在国内保健品行业夺目耀眼的三株集团,正是因为要赌气打赢“常德事件”的官司,结果因小失大,使企业一蹶不振。它的破产无疑是细节错误引发灭顶之灾的最好例证之一:
湖南省常德市78岁的老汉陈伯顺曾经是“三株口服液”的消费者,1996年9月,陈伯顺的家属认定他是喝了三株口服液才导致死亡,并于同年12月向法院起诉,经过历时一年的调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三株公司胜诉。而在这一年中,“三株口服液喝死一条人命”的新闻被20多家媒体报道,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引发了公众对三株口服液的诸多怀疑,甚至是对其产生了排斥的心理。所以,尽管三株胜诉,但是三株公司没落的悲剧却已经无法避免了。1997年三株口服液的销售额接近2个亿,而在事件发生后的1998年4月,三株口服液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一审判决后,三株正式员工从15万人减为2万人,直接损失40多亿元,最后不得已走上了破产的道路。
事实上,这本是一个可以“大事化小”的危机事件,三株曾经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事情开始的时候,原告曾直接找到三株公司,要求其赔偿20万元,可三株公司拒绝了对方的赔偿要求,选择对簿公堂。结果三株集团赢了官司却赔掉了整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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