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没有办公室小野都已经站出来承担了责任。
办公室小野与去世女孩家属和解:让两家人以后过得好点,补偿金额保密。9月16日,“办公室小野”方面来到山东枣庄,与去世女孩哲哲、受伤女孩小雨的家属见面协商。小野表哥表示,无论谁对谁错,他们会对哲哲家属进行人道主义帮助。17日,哲哲家属与小野方已签和解协议,具体内容双方尚未透露。
虽然任何纠纷,和解都是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主流声音,但对于小野这事,通过和解方式处理,作为法律人还是有点隐隐的担忧。
前不久典叔针对此事分析了网络平台和视频制作发布者的责任义务,办公室小野在制作和发布视频时,确实应当尽到审核义务,对因自己的视频传播造成的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女孩自制爆米花发生意外这件事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通过诉讼形式,或者由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这本身就是一堂最生动的普法课。
现在的情况,如果不及时处理,对双方都不是好事,所以小野也会权衡利弊,毕竟稍有不慎,被处罚是小事,若被封号,则是致命的打击,这也不是没有先例的,所以小野方会特别谨慎。但这时的风险是极大的:双方其实并没有在一个平等的谈判位置上,如果受害一方不能正视问题本质,认为自己处于主动地位,而小野一方又想尽快“灭火”,息事宁人,这对事情彻底解决是不利的。
毕竟,虽然都在说女孩是模仿小野视频致害,但事实到底如何,最好是通过权威执法部门调查证实,运用法律程序和逻辑,尽可能还原事实,找出因果关系,也为以后这类事情的处理提供参考和借鉴,更重要的是能通过这样的案例,给视频创作者,给平台,给网民,上一堂最生动的普法课。
觉得办公室小野是没有责任的,这只是家属的一些责任。
和解是最好的一种解决方式,但是追究责任的话,他的责任也同样是最大的。
我觉得办公室小野是有责任的吧,毕竟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这个我觉得都是有着对应的责任的,要依据不同的现实来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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