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王振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他不服,并提起上诉。据最新消息,王振华案件二审将开庭,时间为5月19日。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历经近两年之后,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振华涉嫌猥亵案又有最新进展。
昨天晚上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王振华案将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理。
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原告和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师也将更换,特别是陈有西将不再担任辩方律师。
另外根据证监会发布信息,王振华案还牵出了一桩“内幕交易案”,主角竟是来给王振华解围的一位老朋友。
1、王振华一审不服上诉代理律师陈有西更换
时间倒回到2019年7月2日,王振华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准逮捕。
2020年6月16日、17日,王振华案一审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两天共16个小时的审理后,普陀法院当庭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处有期徒刑5年。
但是王振华并没有认罪,其代理律师陈有西等也是为其做的无罪辩护。
上海市高院在官方账号上发布的文章亦证实:“被告人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
辩护律师陈有西团队在宣判后发表声明认为,王振华进出(酒店)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因此王振华“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
而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受害女童的代理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在2020年6月接受采访时认为,应该判处王振华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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