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薄谷开来案、雷政富“不雅视频案”的重庆市南岸区原区委书记夏泽良,于2017年10月获减刑五个月。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年11月公布的《夏泽良减刑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披露了上述信息。
裁定书显示,夏泽良,男,1961年11月28日生,汉族,重庆市渝中区人,硕士研究生毕业,现在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服刑。
2014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作出(2013)长刑二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夏泽良犯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00元。
裁定书披露,2003至2012年间,夏泽良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区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499.97809万元。并非法持有64制式子弹366发及弹夹1个。案发后,赃款被全部收缴。
上述裁定书显示,长春中院认为,罪犯夏泽良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执行机关报请的减刑幅度适当,予以支持。
裁定书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夏泽良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刑期自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至2027年5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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