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宝坻区史各庄镇西李庄村村民李伟,我有个征收土地及地上物补偿的问题,我种植了7年的杏树地面临征地,几年前乡镇领导和开发区代表来我村调查清点和登记土地、地上物的种植情况并给每户做了登记,并要求每户在自己的登记单上签字确认,村委会把各户地上物清点结果贴在公告栏上,经过清点和测量我家地里的杏树直径为2cm并标注幼果树,当年并没有征地。2013年征地正式开始了,这时我家杏树直径4cm-8cm,《征地及地上物补偿协议》发到各户手中,我家的桃树竟然按照2011年测量的结果来补偿我的杏树只补偿2-10元,平均每颗杏树只补偿3元不但补偿标准太低而且地上物补偿款只给一半,辛苦经营7年杏树的补偿款还
2万5吧准确的就不好说了,我这个数字是县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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