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政府)
我县启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补贴 今年以来,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较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2019年二季度四、五、六月份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分别达到8.2%、7.9%、7.2%,县民政局决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决定为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进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按照全县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计算,二季度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分别为14.6元、13.7元、9.7元。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分别为24.2元、22.6元、16元。农村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分别为19元、17.8元、12.6元。据统计,二季度共为我县在册城乡低保人员35016人、特困人员3299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0万元。有效缓解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因物价上涨而带来的影响、有力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民政局:孙通)
标签:政府网,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