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7月30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44号)》(以下简称《公告》)称,根据对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发现,涉及4家企业的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公告》,标示生产企业为宝鸡向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向源)生产的1批次丹参(批号:201805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
针对此次被通报点名,致电宝鸡向源。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表示不知道相关情况,但提供了该企业药品质量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当记者联系该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表示,同批次产品在其他地方抽检结果显示为合格,但为了保险起见,企业已经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全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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