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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公租房复审需要什么资料?

2024-06-11 11:43:03 编辑:join 浏览量:526

兴平市公租房复审需要什么资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以上是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的具体回答。

二、请问一下武汉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持以下所需资料,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户籍、身份(含居住证)及婚姻情况证明;

(三)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二)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符合住房条件的申请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区民政部门;

(三)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连同符合收入条件的申请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返回区房管部门;

(四)住房和收入等状况均符合规定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备案,由该机构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公布。

街道办事处、区房管部门、区民政部门经审核,认为申请家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已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且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直接申请换领《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

新就业职工持所需资料,由其用工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含居住证);

(三)申请人收入证明;

(四)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

(六)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有共同申请人的,第(二)、(三)、(五)项还需提供共同申请人的相应资料。

新就业职工申请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用工单位报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职工家庭或个人的人口、收入、住房以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交状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二)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转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或个人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备案,由该机构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公布。

《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上须注明申请人或家庭的主要申请信息,有效期为24个月。申请人应在期满的3个月前重新申请。持有《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个人也可以按要求多人申请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如果你对武汉公租房怎么申请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三、重庆公租房如何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如下

1、公租房申请书;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基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天津买断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标签:兴平市,复审,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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