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防管道安装施工规范 一、消防管道螺纹连接 管道变径时,丝扣连接应采用异径管零件,避免采用补芯。如需补芯时,弯头上下不得使用,三通零件上只允许用一个,四通零件上不超过两个。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的材料挤入管内,连接后应将外部清理干净。 二、消防管道焊接连接 焊接时,异径管道的管径二者相差不应大于50mm,如大于50mm时,应采用大小头焊接,表面不允许有裂缝、气孔、夹渣、溶合性飞溅、咬边、凹陷、接头坡口错位等。 三、套管 (1)管道穿墙,过楼板应加套管、管道焊缝不应置于套管内,穿墙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的厚度。 (2)穿楼板套管应高出楼板或地面50mm。 四、管路加固 管道固定采用管道吊架和防晃支架,并宜满足以下要求: (1)在管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于少应设置一个防晃支架,管道过长或改变方向时必须增设防晃支架。 (2)相邻两喷头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一个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 (3)吊架、防晃支架宜直接固定于建筑物上,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消防管道安装 (1)报警阀以后的管路上不应有其他用水设施,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2)自动喷水灭火的管道应设有坡度,并坡向排水管或辅助排水管。湿式系统干管的坡度不应小于0.002°,配水管、配水支管的坡度不小于0.005°。 (3)所有配水管或配水支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5mm。 (4)每侧每根的配水支管设置的喷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建筑、构筑物均不应多于8个,当同一配水管在吊顶上、下均布置喷头时,其上、下侧各不多于8个。 B、严重危险级建筑、构筑物不应多于6个。 (5)管道中心与建筑结构最小的距离应符合表11-21的要求。 六、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在直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水平管段上。 (2)孔板应安装在水流转弯下游一侧自管段上,与弯管的距离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两倍。 (3)节流管的长度不宜小于1.0m。 (4)节流管的直径宜按表11-22的规定选取。 七、管道色标 消防配水干管、配水管道应涂以红色或红色环圈标记,以区域其他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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