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如下
1、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48 号
2、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 159 号
3、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 61 号
4、大东管理部:大东区东塔街 1 号
5、皇姑管理部:和平区哈尔滨路 33 门
6、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 29-14 号 A8 号楼
7、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 63-1 号
8、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 77 号
9、新民管理部:新民市站前大街 112 号
10、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 1 栋 1 号
11、法库管理部:法库县法库镇龙山中路 17 号
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如下
1、中心服务热线 12329
2、和平管理部 024-22713659
3、沈河管理部 024-23936201
4、铁西管理部 024-25891893
5、皇姑管理部 024-23495673
6、大东管理部 024-24357993
7、浑南新区管理部 024-23751057
8、于洪管理部 024-23341206
9、沈北新区管理部 024-89601612
10、苏家屯管理部 024-89138568
11、新民管理部 024-27627763
12、辽中管理部 024-87828903
13、法库管理部 024-87115883
14、康平管理部 024-87338256
15、铁路分中心 024-62036688
扩展资料: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稽查处、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处、财务计划处、科技信息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处、资产保全处11个部门,
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垂直管理和平、沈河、铁西、大东、皇姑、东陵(浑南新区)、苏家屯、沈北、辽中、新民、法库、康平12个管理部下辖1个铁路分中心,分中心下设4个科和5个管理部,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个人贷款科、资金筹集科、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和通辽管理部。
日常职责
一、编制、执行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沈阳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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