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建工作督查制度
为保证市、区委、街党工委社区党建工作方针、政策、任务的落实,提高社区党组织有关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督查原则
1,日常性督查与阶段性重点督查相结合。
2、常规性督查与专项工作督查相结合。
3、检查指导与听取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相结合。
4、督查考核与社区党建工作总结、理论研讨相结合。
二、督察内容:
1、市、区委及街党工委社区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落实情况。
2、市、区委及街党工委重要会议、部署及临时交办任务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3、重点工作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督查方法
1、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街党工委主要对社区党(总)支部进行督查,社区党(总)支部对所属党组织进行督查。
2、每季、半年、年社区党(总)支部例会日为定期督查日。
3、对重点工作、临时交办任务视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4、督查以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
5、街党工委办公室、组织科为督查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视情况邀请街有关部门参加。
四、有关要求
1、各社区党(总)支部要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重点工作,
按上级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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