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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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开展税源调查、纳税评估、统计分析和收入计划执行等工作。
市辖区分局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征收计会科(纳税服务科)和若干管理科。
分局下设常青税务所、望湖税务所、淝河税务所。
综合科具体承办行政事务、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后勤等综合管理职能;
业务科具体承办税政、基金费、征管、法规等税收业务综合管理职能;
征收计会科(纳税服务科)具体承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二手房交易、税费计会统等工作;
管理科具体承办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 邮编:230011
包河分局办公电话:
综合科 63773408
业务科 63773409
征收科 63773410
办税服务厅
63773387、63773389、63773390、63773315
管理一科 63773401
管理二科 63773402
管理三科 63773403
管理四科 63773400
管理五科 63773405
望湖税务所 63773406、63773386
淝河税务所
63757562、63442176
标签:包河区,望湖,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