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遭父性侵2年 追溯:女孩遭父性侵2年曾以死抗争未能阻止 2014年9月,舒城妇女林某来到该县刑警大队报案称,她近期得知,自2010年四五月份至2012年,女儿小花多次被其丈夫李某性侵。警方立即展开侦查,调查结果震惊了所有人,小花曾以死抗争仍未能阻止父亲兽行。 后续: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是小花的亲生父亲,本应对未成年的小花尽到抚养、教育责任,李某不仅未尽责反而加以伤害,其行为令人不齿,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以犯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网友有话说 绝对有病,变态!是个人都不会这样!@魔兽世界 这种人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毙了算!@米米妈 那些对女儿不轨的男人,能称为爸爸吗?畜生一个。@矜持奖得主 父亲对女儿的爱应该是纯洁、无私的,表现在行动上,应该是干净、高尚的。@快乐宝贝 妈妈根本没尽到做母亲的责任,怎可能一点没发现呢?@优雅转身离开 女孩也许一辈子都会活在阴影下。@说好的一起吹风 父女亲昵3大尺度要牢记!
1.亲吻注意位置。父亲亲吻女儿最好只亲额头不亲嘴。由于孩子小,抵抗病毒能力差,从卫生角度也不宜亲孩子嘴。
2.触摸注意位置。爸爸可以用宝女儿,和女儿手拉手,但不恰当的触摸应该停止,比如打、拍、踢或触摸女儿的隐私部位。 3.3岁后不宜与父同床而眠。女儿长期与爸爸同床睡觉,难免接触到其身体,对于3岁后、特别是青春期的孩子,却可能产生自然的生理反应。此外,父母的性生活也会对孩子产生负面的影响,会导致他们好奇和模仿。 呼吁:防范家庭人身侵害应引起重视 随着幼童被性侵悲剧发生,保护儿童利益成了高度敏感的社会问题。如何防范家庭人身侵害等问题,还缺乏更加具体有效的规范,与西方国家“精细入微”的立法还有一定距离。如何发现潜在的家庭性侵行为,又如何在保护隐私权的前提下介入调查,如何准确界定普通亲昵行为与猥亵行为等问题,需要引起立法者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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