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8月27日为基准日,对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假设投资者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富国国企改革场外份额、富国国企改革场内份额、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
富国国企改革场外份额 0.653元 100,000份 0.652957442
1.000元 65,295.74份富国国企改革场外份额
富国国企改革场内份额 0.653元 100,000份 0.652957442 1.000元
65,295份富国国企改革场内份额
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 1.015元 100,000份 0.291412602
(A份额)
1.000元
29,141份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新增72,308份富国国企改革场内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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