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施暴者已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反家庭暴力法,最重可以处5日左右拘留,如果不想拘留他,可以要求对他开《家庭暴力告诫书》。你的情况不够立案,只能受案。受案是对不够犯罪的行政案件而言,立案专对刑事案件。
无论是告诫还是治安处罚,都不是必须做伤情鉴定,如果有医院诊断病历更好,没有也行。如果认为派出所不作为,等30日过去,到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说明殴打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管被侵害人是否受伤,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派出所应按治安案件办理,派出所如不处理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
报案的话了派出所一般都是根据你的那个比方说。级残疾即残啊!来几个将它给你赔偿后是什么?那你这是家暴的话,他可能是打了你几拳也没有受到什么伤残。我估计不是说是那么严重不过是严重的话他最起码比方说你肋骨我几个人你脑部受什么伤啊。你用。打的你又特别严重,那他能怎么严重?你没有伤你能怎么严重?你是不是就是想让派出所收拾收拾他但是我觉得你报告了派出所派出所是可以?不管可能适当教育教育他。你没有上?怎么给你定啊?是轻微伤啊,还是什么伤那你没有伤你怎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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