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问题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新华网官微也对“法院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进行了点赞。
法律严明,明辨是非,正本清源,也充满温度。司法实践中,涉及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纠纷的,多数是未成年人。这些人在进行网络游戏或打赏时,有的金额高达几千元、几万元甚至更多。
这显然与其认知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被认定无效。这样的规定,更多地考量了对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公民财产的保护,同时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
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亮剑”,社会风向就会“跑偏”。将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直播平台全额返还打赏金。
网友@法职_庞九林律师从法律角度解读称,“人民法院处理该案件时,父母提供了不是自己消费的初步证据后,法院应该责令平台提供消费经过,以查明谁充值、打赏。因为数据由平台掌握,平台通过游戏账户、打赏时画面,完全可以证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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