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个人工作室 发布声明回应鞠婧祎肖像权案败诉一事,称该博主确实未经公司许可使用了艺人的肖像,将继续收集证据并保留上诉的法律权利。我个人觉得明星的肖像其实有普遍公用性,只要不触犯利益之类,其实可以容忍。
对于鞠婧祎肖像权败诉案,该工作室表示这个判决书并没有生效,仍然保留上诉的权利。
鞠婧祎工作室没有任何意见,只是承诺会配合法院的处理意见。通过这件事情反映出明星非常看重自己的肖像权,也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之前有个营销号用鞠婧祎的照片进行分析妆容,后来被鞠婧祎所在的经纪公司丝芭传媒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晚人民币。最近这名网友在微博公布了一份判决书,声称法院已经驳回了鞠婧祎的全部诉讼请求。
院文件称,原告鞠婧祎作为演艺圈公众人物,对社会公众公布的照片进行评理应该有一定的容忍义务。虽然营销号是没有经过鞠婧祎的同意使用了照片,但是也没有对照片进行丑化和贬损,况且开庭前已经把文章删掉了。所以驳回了原告方鞠婧祎的所有诉求。
这份文件发出去之后,网友们又开始调侃鞠婧祎玻璃心,不大度。还有一些营销号带上节奏,称明星也要补一下“宽容”这堂课,连同鞠婧祎请的律师也被传不作为等等。
丝芭传媒后来发表了一份声明,称该网友断章取义,发布一份还没有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书,还是只截取了其中一段误导网民。而事实上,法院是已经认定该营销号确实是未经许可使用了鞠婧祎的照片,只是法官认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而公众号也没有对照片进行任何的丑化,并且在他们起诉后已经删除了相关内容为由,觉得公众认为应该对这样的事情有更大的容忍度。但是丝芭传媒表示这份判决书还没有生效,现在法律已经逐步完善了,这种擅自使用艺人肖像的行为不应该继续呗提倡,他们会继续收集证据并且保留上诉的权利。
按照这个说法,说白一点就是。公众号确实是没有经过允许就用了鞠婧祎的照片,但是也没有添油加醋而且也非常及时的删掉了文章,并没有让鞠婧祎本人承受更大的损失。既然走上了艺人的路,都是要接受观众的评价的,就不要太过于小气啦。明星也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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