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承担责任。遗体停放在太平间,就属于医院的管理范畴内,被人错领就意味着医院的管理制度有问题,身份信息不完整、反复口头确认之类的,都是借口!既然身份信息不完整,那院方怎么就能随意的将不确定是谁的遗体,交给家属呢?经过了反复确认?那要医院的登记核查制度有什么用呢?这对于家属来说,是极大的不尊重和伤害。
一、反复确认并不能成为理由。
据医院太平间的管理人员表述,在另外一位死者家属前来认领死者的时候,他们的工作人员曾经反复与死者家属进行相关确认,死者家属也点头认可了这位要拉去火化的是自己的亲人,然而反复确认并不能成为错领的借口,偌大的医院,认领遗体仅靠口头确认,没有相关证明,这说的过去吗?
二、医院至少该付管理失职的责任。
遗体认领是个严肃的事情,且不说此次为莫名的错领,即使不是这样,人有相似,物有相同,仅以口头确认的方式认领遗体,这本身就是很儿戏的事儿,作为院方,至少该对每具遗体进行标识,同时给死者家属也发放对应的标识文件,将相应的文件作为依据,口头确认只是辅助文件的途径,而不能本末倒置。
三、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二次伤害。
亲人离世,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伤心的事情了,而对于刚刚去世的亲人,很多人一时也难以从悲伤的情绪中缓和过来,甚至更会将心理寄托放在火化及相关仪式上,然而医院的一次疏忽,却造成了两个家庭的这种,火化了却无法抒发悲伤心情的遭遇,这对于死者家属来说,无疑是心理上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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