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购买的是2013年的第十八期电子式国债。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15%。
提前兑取的条件就是如下:
(一)提前兑取手续费率为兑取本金额的1‰。
(二)从2013年10月15日开始计算,持有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12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持有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三)付息日和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
如果按您说的第二年利息拿到后再提前兑取,那么:
(一)需要支付兑取本金额的1‰手续费。
(二)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
2013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发行期为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9日。
投资者提前兑取2013年凭证式(二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70%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69%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77%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13%计息。
另外提前兑取还需要支付兑取国债金额千分之一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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