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交警拓宽“随手拍”举报范围
提供有效线索将奖励微信红包
陈世清 李盛兰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从7月16日起,市民通过海口公安交警支队“随手拍”举报平台提供道路交通违法、交通肇事逃逸线索,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将予以奖励,并以微信红包方式兑现,原发布的“随手拍”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此次,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对“随手拍”系统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分别做出调整,市民可对14种一般交通违法、5种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明确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已经实际发生,举报的违法行为事实地点必须在海口市公共道路范围内,必须填写真实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种类、车牌号码等信息。举报线索经交警部门审核采用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将对举报人奖励10-1000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
自2018年7月16日,海口市民可通过关注“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椰城交警”APP,点击“随手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功能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参与随手拍有奖举报的人员条件为:举报人法定年龄须满18周岁,且须在微信和海口公安交警APP完成实名认证;举报人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进行“随手拍”举报。
下阶段,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扩大举报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一)举报范围
1、在公交车站违停,影响公交车进出站。
2、公交车不在站台宽度对应划定的黄虚线停车区域内停车上下客;
3、闯红灯;
4、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
5、压实线行驶(包括白色实线、黄色实线等);
6、遇到前方拥堵车辆排队等候时变更车道或占用其他车道、插队、掉头;
7、压导流线行驶;
8、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掉头;
9、一次性变更2条(含)以上车道;
10、违法停放;
11、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速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12、逆向行驶;
13、车窗抛物;
14、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二)奖励标准
每次奖励10元。
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和奖励标准
1、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200元。
2、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1000元。
3、举报使用报废机动车的,每辆奖励1000元。
4、举报故意变造、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5、举报机动车非法改装、加装车灯及其它非法装置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三、交通肇事逃逸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肇事逃逸案件有效线索。警方根据举报线索成功破案的,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死亡案件奖励人民币3000-5000元;重大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海南百政视线)
标签:微信,红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