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法律客观:
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如下:1、制订改制方案;2、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3、产权界定;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5、资产确认: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代表)大会确认;6、名称预先核准;7、准备申报材料,报市工商局、市体改办、市财政局;8、报市政府审批;9、将货币出资存入指定专用帐户,验资;10、召开创立大会;11、填写工商改制登记表式文件;12、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13、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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