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2015年版)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其供应商的相关管理。
本指南所指供应商是指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其生产所需物品(包括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二、审核原则
(一)分类管理:生产企业应当以质量为中心,并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对采购物品和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采购物品是标准件或是定制件;
2.采购物品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
3.采购物品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
4.采购物品是供应商首次或是持续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
(二)质量合规:采购物品应当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要求,且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审核程序
(一)准入审核。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对采购物品的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采购数量等,制定相应的供应商准入要求,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开展现场审核,或进行产品小试样的生产验证和评价,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采购物品的生产条件、规格型号、图样、生产
标签:医疗器械,指南,供应商